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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办公室:科研人员和大学教师被允许兼职工作并支付兼职工资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实施以知识增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

提出的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科研人员和教师可以兼职,也可以带薪兼职,包括允许科研人员兼职赚取合法收入,允许大学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赚取合法收入。

具体规定:

1、科研人员在履行职责和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大学、社会团体等兼职并获得法定报酬。

2.鼓励科研人员兼职公益性工作,积极参与决策咨询、扶贫、科普、法律援助和学术组织。

3.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应当与科研人员约定或者约定兼职的权利和义务,并对科研人员实行兼职公示制度。兼职不得泄露技术秘密,不得损害或侵犯其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其社会责任。

两个办公室:科研人员和大学教师被允许兼职工作并支付兼职工资

4.原则上,兼职工作获得的报酬属于个人,并建立了兼职工作获得的股票和股息等收入的报告制度。

5.高校教师可以进行多点教学,并在单位批准下获得报酬。鼓励利用网络平台和其他媒体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如优秀教材和课程)的社会共享,教师按市场机制付费。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两个办公室:科研人员和大学教师被允许兼职工作并支付兼职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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