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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至3月28日,第十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相关工作报告,对相关提案进行了表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永海主持会议。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27日上午,会议通过了十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议题。听取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报告、2016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专项询问处理情况报告;各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区政府提请审议人事任免的议案;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议案,审议赵兵同志的任命;被任命的人将在就职前发表声明。下午,会议被分组讨论。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28日上午,第十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听取了审议意见。对区政府关于办理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专项咨询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评价;表决通过区政府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表决通过,提请审议任命赵兵同志的议案。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会议向被任命者颁发了委任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民、谢发耀、魏等参加了会见。孟格力、梅副区长参加了会见。区监察委员会、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法制办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区人大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各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镇人大主任、八川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出席了会议。

来源:重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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