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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区人社局就业局了解到,我市农民工申请失业保险并出台了新政策,旨在更好地落实失业保险的申领和发放办法,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待遇。
据悉,自2019年8月19日起,已来重庆市就业且户籍在市外(含港、澳、台地区)并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且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市外失业人员”)、尚未申请或转入失业保险待遇的市外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在参保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相关机构申请失业保险待遇。
记者了解到,如果市外失业人员选择到参保地区的县(自治县)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待遇,参保地区的县(自治县)经办机构将根据《社会保险法》和本市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发放。和管理服务;对于选择返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市外失业人员,各区县(自治县)经办机构仍按原有关规定转移其待遇。户籍所在地不服或转院治疗有困难的,由参保地区县(自治县)经办机构受理治疗申请。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外来就业人员可在铜梁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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