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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郝浩)近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民政局和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管理站支持的特困人员、孤儿、艾滋病感染者和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9月起城乡低保分别提至580元、440元

据了解,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从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58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从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到440元。贫困人口的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710元提高到754元。

9月起城乡低保分别提至580元、440元

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的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360元提高到1404元,分散供养孤儿的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160元提高到1204元。感染艾滋病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参照散居孤儿的保障标准执行。市救助管理站扶持流浪乞讨人员的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60元提高到580元(参照各区县执行)。

9月起城乡低保分别提至580元、440元

据区民政局救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8月,已登记的城乡居民12,555人(其中城镇居民2,932人,农村居民9,623人),特困人口6,534人(其中城镇居民3,784人,农村居民2,750人),孤儿50人。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极端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将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类为重点救助标准,特困人员医疗补助标准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重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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