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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卫龙地区司法局司法局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化解了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赢得了双方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2008年7月,一家建材厂与卫龙镇龙湾村15社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同意将龙湾村15号社区周家湾7亩以上的土地租赁给建材厂。租赁期为20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按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然而,在2018年10月,工厂因国家政策而关闭,并按要求进行了回收,这得到了地区土地部门的认可。双方对是否终止《土地租赁协议》意见不一,导致纠纷。
卫龙司法局了解情况后,主动介入并组织了双方的调解。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知识的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正如此次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调解一样,为了有效解决涉及企业的矛盾和纠纷,区司法局会同区商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成立了工商纠纷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商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行业和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涉及企业的矛盾和纠纷的调解网络。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了11名高级律师,组成了一个为私营企业和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团体。
同时,利用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调解工作合力;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建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联动机制,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诉讼等方式的有机衔接,为民营企业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调解渠道。
此外,在调解私营企业的矛盾和纠纷中,加强了“案例解释法律”的工作。通过集中法治宣传和人民调解讲座,宣传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知识,宣传企业典型纠纷案件,提高私营企业依法经营和维权意识。
为确保预防为主、解决为先,区司法局还对涉及私营企业的矛盾纠纷进行了大规模调查,以充分掌握涉及企业的矛盾纠纷的动态。自2018年以来,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311起,成功调解案件306起,成功率98.4%,总金额1278.34万元。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区司法局多维度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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