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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雪梅)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区工商分局近日对本地区16家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进行了访谈,对商贸流通企业实施主体责任、推广宣传、预付款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工商部门节前约谈大型商贸流通企业

区工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欧丽娜告诉记者,此次采访主要针对节日促销、消费纠纷等常见问题,要求各商贸流通企业成为营造诚信守法购物消费环境的第一责任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在交易和促销活动中,不得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促销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宣传、非法广告等误导行为;促销活动中销售和附带的商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得因促销而降低商品质量;不允许通过“低价打折首先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不要以无库存为由销售”,或通过虚假和全面的宣传和促销规则来诱导消费者盲目消费。建立和完善经营者首次询价和提前补偿制度。对于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合理要求,经营者不得推卸、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妥善解决消费者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工商部门节前约谈大型商贸流通企业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节日期间遇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时,要及时拨打“12315”,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区工商部门已向各市场主体发放了5000多条安全消费提示。节日期间,出现商标侵权、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权益、不正当竞争、欺诈消费等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以有效维护节日市场秩序,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工商部门节前约谈大型商贸流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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