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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公共安全风险,减少空气污染,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区下发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2月1日起禁止在八川街、东城街、程楠街和安珠镇燃放烟花爆竹。
《通知》明确了今年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八川街道办事处东方社区、东城社区、和平社区、郑捷社区、龙山社区、怀远社区、袁家社区、体育街社区、仙游社区、柿子花社区1、2、3、6居民小组、八一社区1、2、3、4居民小组;东城街道办事处塔山社区、龙城社区、长坡社区、杜妍社区、金龙社区、玉泉社区、双门社区、蒋家岩社区1、4、6、7、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程楠街道办事处程楠社区、南门社区、团结社区、白龙社区、岳阳社区居民小组1、2、3、4、5、6、7、8、9、10和安珠镇火神庙街、西街、顺城街、十字街和后河街;岳明寺八川街道办事处,吉都寺程楠街道办事处和桐梓园公墓,铁佛寺东城街道办事处。
《通知》还指出,在禁区以外的下列地区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委、区政府、区人大、CPPCC区及其所辖单位(部门)办公区、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镇。人民政府办公区(街道办事处);驻铜部队及其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公园、广场、步行街、商场、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疗养院)、机关、教学科研场所以及学校和科研单位的学生宿舍、烈士陵园、武祠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站、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周围100米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桥梁、隧道、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等重点防火区域内;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火灾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2月1日起这些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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