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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铜梁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以及市高院关于专项斗争的部署, 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稳步推进黑案依法审判,取得了初步成效,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和平铜梁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7月27日,区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区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胡某、陈某一案,以引诱、介绍卖淫罪判处被告人胡某、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被告人胡某的违法所得3.8万元和被告人陈某的违法所得2000元被连续追缴。
地区人民法院审理除恶案件。
胡某、陈某案是铜梁区人民法院开展专项扫黄斗争的具体成果之一。目前,地方法院始终坚持“除黑除恶,除黑除恶,除乱除恶”,加大对“赌博、赌博”等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今年一月至八月,地方法院审结了231宗刑事案件,涉及258人,其中包括26宗“9+4”案件,涉及31人。
此外,地区法院收到了3起新的涉及黑人和邪恶的犯罪案件。目前,地方法院已一审受理了三起涉及黑与恶的案件,涉及11人,全部已经开庭。
为确保恶势力及时受到惩罚,地方法院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的行使,严格执行罪刑法定、证据确凿、判决公正的制度;认真贯彻“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严格准确把握法律与政策界限,坚持依法办案,严格控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惩参与恶势力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首要分子、骨干分子及其“保护伞”,对其他轻微犯罪的参与者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地区人民法院发起了一场消除罪恶的特别运动
据地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一些黑社会组织的特点在实践中并不明显,地区法院在执行具体案件时,主要依靠审判,重点打击12种恶势力,在民事、刑事、行政审判领域和执行案件中,深入调查与黑恶势力有关的线索和“保护伞”。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刑事审判庭负责检查是否有需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和遗漏的犯罪线索,执行局负责检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的线索,司法部门负责检查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线索。目前有7条调查线索,经我院反黑领导小组集体判断,有一条与黑与恶有关的线索提交给了区反黑办公室。
“我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宣传方法,用典型案例解释案例,提高宣传覆盖面和群众参与度,努力营造反毒斗争的良好氛围。”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举办法制讲座等方式广泛宣传反毒斗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外,为了震慑犯罪,扩大反毒斗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区法院整合了“新媒体+”的宣传方式,利用医院微博和微信公众账号发布“恶势力”的定义和报道方式;通过发送短信和在备案窗口发放宣传材料,我们将大力宣传反毒专项斗争,营造浓厚氛围。在医院门口设立专项斗争报告信箱,接受群众举报,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下一步,要通过案件报道和媒体报道,及时通报涉黑案件审判情况,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和重大成果,坚决打赢反黑斗争。”负责人说。(记者若·若翰)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依法稳步推进案件审理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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