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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网消息(记者温琼、实习生曾佐)近日,我区下发了关于铜梁区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据悉,我区将在城市建成区开展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和强制分类示范试点,有计划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力争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城区生活垃圾将实行分类处置

垃圾分类处理的实施范围是城市建成区内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施主体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医疗、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社团、学会、联合会、车站、码头、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社会组织,以及宾馆、饭店(含餐饮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商店和体育场馆

城区生活垃圾将实行分类处置

需要分类和处理的垃圾类别包括有害废物,如废电池(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等)。)、废弃农药、消毒剂及其包装等。;易腐垃圾(“湿垃圾”),如餐厨垃圾、腐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及农贸市场产生的其他果蔬垃圾;可回收材料,如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电器和电子产品以及其他垃圾。

城区生活垃圾将实行分类处置

根据生活垃圾的分类要求,我区将逐步完善分类标志,建立与分类品种相匹配的收集运输系统,配备分类收集容器和分类收集运输车辆,标志清晰,功能完善,管理规范。同时,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公民自觉、科学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确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街道,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范围。

城区生活垃圾将实行分类处置

今年年底前,我区将启动试点项目,以市场化方式完成市区三所机构、三所学校、一所医院和三个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建立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易腐垃圾的收集运输体系,满足生活垃圾分类需求。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城区生活垃圾将实行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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