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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网消息(记者李蜜)近日,记者从区政府获悉,我区最近开始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本次经济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是:全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实体、工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制造、电力、热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建筑、批发和零售、运输、仓储和邮政服务、住宿和餐饮、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房地产、租赁和商业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住宅服务、维修和其他服务、教育、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组织结构、员工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耗、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等。普查标准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周期数据为2018年的年度数据。
区政府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国家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经济普查工作。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我区启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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