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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诗雨镇莲峰村成立了石峰果树种植合作社,形成了农民入股、村集体统一种植管理的新管理模式,300亩沃甘基地得到了振兴。连峰村党支部书记邹兴伦说:“今年,合作社的禾杆等农产品产量预计将超过5万公斤。在接下来的三年里,合作社计划将种植规模扩大到1000亩。届时,每亩土地的年分红将超过2000元,村集体每年可增加收入30多万元。”
石峰果树种植合作社只是我区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企业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我区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大力扶持大型专业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引导各种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不断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推动全区现代农业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的主体是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经营组织,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区已培育了450多个大型专业农户和家庭农场,59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50多个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体系初步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成就日益突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涌现,对提高我区农业效率、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直接作用,对加快美丽农村建设、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家庭耕种的土地被转让出去,愿意发展农业的人或组织被允许耕种。独立个体的种植面积扩大了,收入也扩大了,整体效益也相当可观。”区农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土地流转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将会形成更多新的农业经营主体,大量闲置土地将会“活起来”,这也将有效推动全区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
同时,新型农业经营的主体也有机地结合和促进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有效地形成了规模集群效应,促进了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和组织化的可持续发展,将原本分散的“船”变成了平稳前进的“巨轮”,从而有效地激发了现代农业的新活力。
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我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培育和扩大更多新的农业经营主体离不开相关的帮助和支持。据了解,我区先后出台了《关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等。积极引进有感情的经营者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农民”三位一体的利益联动机制。
此外,我区还积极搭建各种电子商务平台和信息平台,为农民整合资源和信息,让新的农业经营实体及时享受相关服务,促进新的农业经营实体与京东等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的对接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不仅使农业生产利润最大化,也提高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水平。
目前,我区正在实施农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在这一过程中,培育和加强新的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新的农业经营体制的完善十分重要。今后,我区将坚持发展优质绿色农业,优先发展农业和农村。按照“产业繁荣、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培育和壮大更多新的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更加完善的农产品产销体系,不断激发现代发展的新活力。(记者龙宇新)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激发现代农业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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