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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法院依法受理了小丽(化名)的申请,并依法向被申请人阿伟(化名)下达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裁定禁止阿伟对小丽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阿伟骚扰、跟踪和联系小丽及其近亲属。
据了解,小李和阿伟于1982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原本应该幸福甜蜜的婚姻,因为阿伟多次殴打小李而逐渐破裂。小李说,从结婚到2019年,两人发生冲突后,阿伟经常殴打她,甚至用刀威胁她。在此期间,小李起诉法院要求离婚。
2020年3月,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小李向地区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只要我离婚了,我就会自杀!”在4月22日开庭的那天,阿伟非常激动,威胁说如果离婚的话,要法院解决养老问题,他还做出了一个当场撞墙的过激行为。
5月6日,小丽再也无法忍受了,她向地方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法院为她和她的家人提供人身安全保护。
为了确保申请人的人身安全,不再遭受威胁和暴力,法官迅速审查了相关证据材料,并于当天依法发布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从裁决之日起,阿伟不得见小李。侮辱、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于保护令发出当日生效。如果阿韦违反禁止令,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和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决书》已送达双方,并已送达区妇联、地方政府、村委会和当地派出所,以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
据了解,这是区域法院今年发出的第二个人身安全保护令。今后,地区法院将继续加强对人身安全的保护,为卷入家庭暴力案件的妇女、老人和儿童开辟绿色通道,并对肇事者实施“严厉制裁”。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反家庭暴力法》新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旨在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并确保婚姻案件的正常程序。地方法院提醒和呼吁,当家庭暴力受害者受到伤害时,应及时报警求助,注意收集证据,敢于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对家庭暴力说“不”。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铜梁法院:连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向家暴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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