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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郝浩)机动车斑马线上行人的礼貌行为不仅反映了司机的文明素质,也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如今,在斑马线前踩刹车已经成为大多数司机的习惯行为。然而,仍然有一些司机喜欢在过斑马线时“领先一步”。

开车不礼让行人 负全责没商量

近日,作为典型案例,司机刘被区交巡警公开曝光。据报道,刘驾驶一辆黑色轿车在重庆市内行驶至龙都路与龙门街交叉口时,撞倒了正在穿越人行横道的付。经警方调查发现,刘在人行横道上行走时并未减速,行人付在人行横道上正常过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如果行人正在穿过人行横道,他们应该停下来让路。刘对所有的事故负责,而傅对事故不负责。

开车不礼让行人 负全责没商量

铜梁交警也提醒大家,我们区正在创建一个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交通参与者必须遵守法律,过马路,礼貌对待行人,确保安全出行和文明驾驶。机动车通过斑马线时应当减速,行人通过时应当主动停车让路;行人过斑马线时要自然行走,不要奔跑,注意交通,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开车不礼让行人 负全责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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