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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网站(记者谢峰实习记者王园园)近日,记者从区妇联获悉,为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109周年,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我区将开展“爱和赞美新中国,共创新时代”活动,在全区评选出100名“好乡亲、好婆婆”、“好乡亲、好妻子”
评选将于3月至4月举行,将命名为“好乡亲、好妈妈”、“好乡亲、好媳妇”,每个奖项将资助价值200元的励志项目并颁发奖牌;前十名中有40名候选人分别是“好人、好婆婆”和“好人、好妻子”,他们每人资助200元的励志项目并分发奖牌;十大“好乡亲、好婆婆”和十大“好乡亲、好媳妇”中的十个,每个人都资助了800元的励志项目并发放奖牌。
“好乡亲好婆婆”的选择条件是:婆媳关系和谐,婆媳视媳妇为自己的女儿,家庭与邻里关系和谐;关爱年轻一代,教育和支持家庭成员努力学习和积极工作;尊重科学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保持家庭环境整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为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农村文明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好乡亲好妻”的选择条件是婆媳关系和谐,理解老年人的困难,关心亲家的情感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夫妻互相尊重,相亲相爱,家庭和睦,科学教导,并能一起协商和妥善解决问题;勤劳持家,家庭环境整洁,尊老爱幼,叔伯、婶、姨相互尊重,邻里感情和谐团结;热爱和尊重本职工作,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为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农村文明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好乡亲、好丈母娘”和“好乡亲、好老婆”采用层层选拔和推荐的方法。首先,基层妇联组织初步评估,然后根据分配的名额向区妇联推荐;过去三年被评为"好婆婆"和"好媳妇"的人将不再参加比赛。
2019年从“好乡亲、好婆媳”和“好乡亲、好婆媳”中评选出十大“好乡亲、好婆媳”和十大“好乡亲、好婆媳”,采取网上投票和集中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网上投票得分占70%,集中评估得分占30%。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我区将评选“好乡亲·好婆婆”“好乡亲·好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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