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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郝浩)1月23日,记者从区工商分局了解到,2018年,区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761件,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130.34万元,及时准确处理率100%。
据报道,在761起消费者投诉中,根据投诉性质的分类,汽车、家电、服装、鞋帽位列前三,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这些投诉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务和合同上。
根据案件性质和社会影响程度,区消费者委员会对假日消费、网上购物和预付费消费及时发出警告,帮助消费者从“事后维权”转变为“事前防范”。
区消费者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汽车销量的增加,汽车消费投诉成为热点。一些汽车销售人员诱使消费者支付定金,但是汽车的交付时间与约定的时间不一致。对于存在的困难或问题,经营者有被动回避。在汽车售后服务中,处理汽车故障的技术水平和沟通解释的态度也让消费者不满意。
消费者委员会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汽车和电子电器产品时,应选择实力雄厚、信誉好的经销商。另外,要检查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和注册资本,注意营业场所是否与注册场所等信息一致,防止商业欺诈。
据了解,自2018年以来,区消费者委员会已要求区政府出台创建“放心消费”的工作计划,将20多个部门和单位的维权责任紧密结合,为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共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根据投诉数据的分析结果,加强了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企业的访谈,充分了解了企业投诉数量增加的背景原因、具体情况和解决方案,探讨了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的对策,并不时对被访谈的企业进行“回顾”。
2018年,为凝聚多方力量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区消费者委员会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和电动自行车车主的安全进行了集体访谈;引导108家运营商成功创建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印刷并张贴了8000个形象标识,用于创建充满消费信心的活动;在安珠古城风景区和时代天街商业区的商业区,有15000个横幅,用于“可靠消费”创作活动的横幅;实行线下不合理退货制度,并主动承诺消费者环节经营者先问先赔。其中,安珠古城风景区和朝联超市被评为全市首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在2018年“3月15日”期间,该手机应用首次推出,播出“2018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和“向农村开展可靠的消费质量教育”启动仪式。“优质消费教育下乡,法律、知识、服务下乡”活动覆盖全区28个乡镇和街道。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2018年区消委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0.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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