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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本报讯(记者孟洋)为有序推进河长体系建设,加强区域内陆河(湖、水库)的管理和保护,不断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重庆市潼南区水务局根据河长体系总体实施方案和“一河一策”工作计划,通过“三个强化”实施了河长体系。
加强宣传和责任。潼南区水务局建立健全了江(湖、水库)、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责任制,明确了主体责任和“一岗两责”。严格执行河道长度制度公示制度要求,对河道(湖泊、水库)保护的具体目标、河道(湖泊、水库)基本情况、河道长度成员及职责、巡查成员及职责等进行统一公示(公示),并接受公众监督。
加强管理和保护,促进共同治理。潼南区水务局建立了河流(湖泊、水库)定期巡查执法机制,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强化巡查执法,同时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基层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河流(湖泊、水库)水环境管理,努力提高公众对水环境监督管理的参与度,有效形成了“抓、管、治、共享”的河道长度体系工作格局。
加强检查和整改。潼南区水务局建立健全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对河道采砂、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行为的监督管理,注重动态监管和执法处罚,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和严肃查处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加强隐患治理,注重风险防控,突出整改落实,共同营造全社会爱护、爱护和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潼南区水务局:“三加强”落实河长制助力“河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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