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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记者延安)不久前,南川区南竹山镇谢坝村9组村民谈起邦殊,得到了拖欠一年的土地出让金和损失费近9000元。他们脸上的笑容散开了:“法院为我们做了很多事,但我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钱了!现在土地已被开垦,生活已恢复正常。”
《重庆日报》记者从南川区法院了解到,该法院集中审理拖欠农民土地出让金等民生案件,为167名农民追回土地出让金320万元,从而保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2011年,一家农业开发公司与谢坝村50名村民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在当地转让了100多亩土地。根据合同,每亩土地的转让价格为600公斤土地和400公斤土壤的皇姑,皇姑按现行价格折算。
谭邦殊向公司转让了7.49亩土地和0.6亩土壤,每年收到土地出让金6000多元。在最初的几年里,他成功地拿到了土地出让金,但在2016年后,这笔钱不见了,也没有土地承包公司。在一无所获后,50名村民对该公司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包括谭邦殊在内的50名村民土地出让金和损失费20万元。50名村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该公司没有自动履行有效法律文件中规定的义务。
“我们接到案件后,非常重视,立即通过民生案件绿色通道进行了审查。”南川区法院执行委员会主任黄新告诉《重庆日报》记者,经过调查,他们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和劳动力成本上升,公司因资金提取不足而处于经营亏损状态。因此,2016年7月,公司擅自注销登记,公司法人和股东消失,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虽然数量不多,但性质相对不好。因此,我们立即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财产调查,发现他们在存款后立即扣除了存款。很快,被执行人的存款被成功地转移到特别账户。”黄新介绍道。
“法院要积极参与农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为实施农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南川区法院院长孙表示,从今年开始,他们为此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了立案、审理和执行案件的相关程序,以便直接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让农民尽快拿到转让费。
此前,南川区法院成功调解了117起涉农系列案件,为117名村民追回近300万元土地出让金。用这20万元,已经为167名村民收回了32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
据悉,下一步,区法院还将建立以法院为中心、巡回办案点为支撑的诉讼网络,加大对实施农村振兴战略中涉及的各类案件的巡回审理力度,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南川区法院为村民追回320万元土地流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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