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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周尤)重庆日报记者近日从荣昌区纪委了解到,今年,荣昌区制定出台了《荣昌区纪检机关实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倒查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实施以来,已启动“一案双查”17起,倒查追责21人,其中区管领导干部11人。
据了解,《办法》明确了应当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启动责任倒查的9种具体情形:包括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反党的“六大纪律”行为正在被纪检机关立案审查的;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以及重大事故、刑事案件的;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有相关问题线索、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严重违法犯罪案件不报告、不查处,或相关职能部门不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问题线索或案件线索的;信访问题突出,长期出现重复信访、越级信访、集体上访的;为官不为,工作拖拉懒散、敷衍应付,重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决策执行不力、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力的;工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对中央巡视组、市委巡视组、区委巡察组反馈和移交问题不落实、不整改、不查处的;对上级机关交办的问题线索查办不力,或者干扰、阻碍上级机关对涉案当事人进行调查的;对纪律处分决定拒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力、不到位的。
“制定《办法》的目的就是让责任倒查更具针对性、规范性、操作性,为各纪检组织指明工作方向,确保以严肃的问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该区纪委负责人说。
据悉,为保证《办法》落实落地,荣昌区纪委还配套出台了《荣昌区纪检机关实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倒查跟踪问效“五查五看”工作机制》,采取专项检查和定期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责任倒查回访教育、整改督导等跟踪问效工作。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荣昌出台责任倒查办法 9种情形将被“打板子” - 重庆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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