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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在重庆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中,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已获得初中高级(五年级、 4级、3级)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自2017年1月1日起参加失业保险并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并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 (现行政策是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本政策的实施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
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在重庆登记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在参保职工的法定劳动年龄内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并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
(三)在职缴纳失业保险费期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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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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