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908字,读完约5分钟
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贯彻落实全国基本药物制度意见的通知
渝府事务发〔〕1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88号)已经在中国政府网络上公开发表了。 经市政府同意,目前抓住文件贯彻执行,切实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和机构充分认识到完整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调基本药物的“基本、预防和治疗的必要性,保障供给,优先采用。 要认真落实指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情况纳入绩效评价。 要严格执行完整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规定,促进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部署和采用基本药物,决定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发挥落地效果。 推广要加强诱惑和政策解释,及时总结和宣传典型经验,营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良好社会气氛。
二、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机关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基本不补充药品。 鉴于《国家基本药物重庆市补充药物目录(年版)》被废止,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向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常用药品目录的动态调整工作,优先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药物品种纳入采用范围,合理选择非基本药物
三、加强药品短缺的警告应对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机关根据原市卫生计生委员会等9个部门《关于发行改革完全不足药品供给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发〔〕21号)的要求,根据全国不足药品新闻直报系统,健全不足药品监视警报系统, 要建立紧缺药品紧急会商的联动和分级应对机制,根据药品短缺程度、相关区域、品种替代性等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比较有效地处理药品短缺问题,确保药品的正常供应。
四、加强部署招聘管理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多次加强基本药物的主导地位,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购买和采用管理,让医生、药剂师和管理者提高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的训练力,合理采用基本药物和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根据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诊疗科目的不同,按年度确定全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采用比例,不断提高基本药物采用量。 全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根据诊疗范围和能力,制定基本药物录用管理制度。 重庆药品交易所企业必须打开“绿色渠道”,畅通网络渠道,突出显示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的药品,向医疗卫生机构推送优先购买的提示新闻。
五、加强临床采用监测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依靠全民健康新闻平台加强药品临床采用监测,健全监测互联网系统,采用全面监测和要点样本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 要监测供应配送等新闻,按照处方药是否符合诊疗规范国家政策的规定,探索开展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规范临床药品的购买和采用行为,指导临床安全合理的药品使用。
六、提高实际保障水平
对于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医疗保险部门必须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支付政策措施,在调整医疗保险目录时,按照程序将满足条件的优先纳入目录范围。 对于国家免疫计划疫苗和抗艾滋病、结核、寄生虫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防治的基本药物,财政部门必须加大投入力度,减轻大众用药负担。 卫生健康部门必须将基本药物制度分级诊疗、家庭医生合同服务、慢性病健康管理等有机结合,在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管理中,在保证药效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基本药物,最大限度地提高患者的药费支出
七、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药监部门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国家药品检查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评价性检查计划,结合我市监督管理的实际,制定全市药品检查的实务方案,对基本药物实施全品种检查,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检查管理, 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根据生产公司的风险等级、既往检查等情况,合理分配监督管理资源,提高监督管理效率。 对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的仿制药,鼓励本市公司开展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八、加强监督判断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加强对各区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使重心下降,关口摆在面前,不能执行时立即整改。 要适时展开效果判断,发挥个别第三者的判断作用,加强结果运用,根据判断结果立即完全关联政策措施。 各区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实际,以保障基本药物的供给和优先采用、减轻群众负担等方面为中心,探索比较有效的方法和模式,及时总结宣传。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年1月17日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热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完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意见的通知
地址:http://www.ccqdqw.cn/cqyw/24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