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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上相继出现了“3岁儿童模特拍摄时被母亲踢的视频”、“儿童维密秀”、“童星训练诈骗”、“童星网络直播和募捐”等热点,未成年人超过了其身体负担能力,适合其年龄、身心。 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民革中央提出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商业活动权益保障的建议》,构建领域许可规范,通过法定代理人监护权的诱惑、监督和处罚,从事未成年人商业活动权益保护的综合 民革中央在建议中提出,目前国内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商业活动的规范化有立法空白。 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和《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未成年人特别保护规定》存在保护年龄段覆盖不足和从事商业活动类型列举不足的问题。 缺乏未成年人商业表演的领域规范等 另外,民法总则也在这种情况下缺乏相关规定。 民革中央在建议中决定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中增加保护未成年人商业演出权益的相关规定,以“儿童利益最大化”指导几乎其他相关立法。 另外,加快研究制定专业立法,尝试制定区域性行政法规等,试行成功后,晋升为全国一级的立法。 此外,建立未成年人从事商业活动领域的规范 根据未成年人参与商业活动的复印件和优势,从身体状况、义务教育、学习成绩等方面建立入行标准。 商家从录用合同、上班时间、就业强度、就业环境、就业复印件、违反规定的监督、处罚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保证未成年人参与商业活动的行为符合儿童年龄的优势和身心快速发展规律 与父母滥用监护权现象相比,民革中央建议促进对法定代理人的诱惑、监督和评价机制的多样性。 诱惑法定代理人尊重未成年人的意志,不得损害强制工作、暴力对待、经济剥夺、受教育的权利。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监督和评价机制,测定监护权是否被滥用,是否被滥用。 另外,在取消监护权的规定之前追加限制监护权行使的规定,建立从轻到重的多元化处罚机制,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共青团中央,中国妇女报原标题:“《儿童维密秀》《童星训练欺诈》……未成年人不得从事《超龄》商业活动》阅读原文 。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热门:“儿童维密秀”“童星培训骗局”……这份提案建议:未成年人不能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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