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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市城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颁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规定,提前试点的主城区23条街道的居民生活垃圾不予分类,对居民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办法》还规定,市、区、县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
渝中区:
华龙大桥街、上清寺街和尤氏路街
大渡口区:
新山村社区
江北区:
观音桥街、江北镇街和观音桥商圈办公室
沙坪坝区:
秦家港街、尤鲁街、小龙坎街和莲舫街
九龙坡区:
二郎街和禹州路街
南安区:
田文街和托山镇
北碚区:
天盛街北温泉街
渝北区:
双峰桥街和仙桃街
巴南区:
龙洲湾街和玉东街
两江新区:
人和街道,天宫街道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市垃圾分类街道名录公布(共2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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