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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情报客户8月31日( 8月31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布被告单位上海申顿投资集团有限企业、上海申顿大资产管理有限企业以及被告军申科、单坤等12人集资诈骗、公共存款案件, 对马申科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万元。 对单坤因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然后,分别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陈尚坤等10人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3年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和罚款。 被告机关申顿集团、申顿大企业从年10月到年12月期间,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采用“大宝”网上资产管理软件,发布自用项目、虚假项目、收益性无法保障的项目, 144亿余元的收款中,大部分用于返还收款利息、经营费用支出及员工报酬支出,或用于个人浪费。 到事件为止,6万余名受害者遭受了64.6亿余元的损失。 迄今为止,本案没收、扣押和冻结了相关银行账户、支付宝( Alipay )账户、不动产、汽车、手表和所有权等财产。 现在回收赃物受损的事业还在进行中,案件回收的资产被移送给执行机关,最终按比例返还给受害者。 法院认为,二被告机关及马申科、单坤、陈尚坤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或参与欺诈行为收集非法资金,其行为都构成集资诈骗罪,而且金额特别巨大。 张伊莉被告、徐英义被告、高博一被告等7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且金额巨大。 二被告机关以及马申科、单坤、陈尚坤等12名被告人的非法集资行为,必须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依法严惩。 上海一中院根据二被告机关、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各被告人的亲属、部分受害者、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政协委员、特邀监督人等近500人旁听了审判和判决。 (原题《“大宝”集资诈骗、公众存款非法吸收事件一审判决马申科判决无期徒刑》) (来自澎湃信息的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热门:“大大宝”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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