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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流传着照片。 照片复印件是账号名为“共青团中央”的知乎问答,“95%的美国人确实没有醒来,他们没有活着的资格。 ”。 等待言语。

4月19日,网民@王怜花发表的微博发布了这张照片。 这个微博在网上热传。 根据网民的截图,这个微博至少转发了五千余次。

微博网民@吴知山爆料,在微博上可以找到第一个谣言的人@良民1915。

微博网友@良民1915现在改名为@良民1892。

昨晚( 4月19日) 23点开始,@共青团中央在微博、知乎、b站、今天的顶级平台上分别散布谣言。

今天,有声是@共青团中央知乎账号回答的截图在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上传播,有些账号以此为依据对共青团中央进行恶意揣测和攻击。

这个复印件没有在任何@共青团中央官方账户发行,相关内容被确认是伪造的。 我们依法行使追究传达者责任的权利。

@共青团中央辟谣3分钟后,新浪微博@王怜花将删除自己的相关微博。

一个网民仔细分解谣言,识别谣言。

也有网友:不信谣言,不传谣言。

关于谣言,我们是零容忍! ! !

另外,为了不被虚假消息所迷惑,一定要擦亮眼睛。

到目前为止,我知道客户@penguinking发表的长图,散布了谣言@共青团中央问了问题:“你模仿这部电影是模仿吗? ”。 发表不恰当的回答。

之后,@共青团中央在知乎平台上发布了辟邪消息。

最后,@共青团中央发表了辟邪声明,同时发表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利用新闻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第二条的规定。

热门:@共青团中央 深夜辟谣!!

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别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新闻网上分发或者在新闻网上组织、指示人员的;

(二)篡改新闻网上关于他人的原始新闻复印件,在新闻网上分发,在新闻网上分发,组织,指示人员的。

伤害知道是捏造的别人名誉的事实在新闻网上传播,在情节不好的情况下论述“用捏造事实诽谤别人”。

第二条利用新闻网络诽谤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实际点击同一诽谤新闻,阅读量达到5千次以上或者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二)造成受害者或者其近亲精神异常、自伤、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两年内因诽谤受到行政处罚,诽谤过别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第246条侮辱罪

用暴力或其他做法公开侮辱别人,捏造事实诽谤别人,情节严重的,在三年以下剥夺徒刑、拘役、管制或政治权利。 前项的罪行,因教而解决。 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新闻网络实施第一规定的行为,受害者告诉了人民法院,但在提供证据确实困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协助。

热门:@共青团中央 深夜辟谣!!

校审丨木马

丨南山,编辑8uzz

来源丨共青团中央

原标题: @@共青团中央深夜辟邪! ! ”。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热门:@共青团中央 深夜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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