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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20日,津南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单位天津市旭润惠民大药店连锁有限企业、被告人张某等5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向津南区法院提起公诉。

基本事件

被告人张某、贾某是被告单位天津市旭润惠民大药店连锁有限企业的实际经营者,被告人苏某、王某分别是被告单位的下属药店店长,被告人杨某是被告单位采购经理。 疫情发生后,张某等人为了牟取暴利,把12元口罩涨到了128元,把疫情发生前售价2元的“84”消毒液涨到了38元。 经过审计,去年1月21日至27日,被告下属各药店实际销售口罩、消毒液等免疫防护用品34万余元,非法经营额148万余元,严重扰乱了防疫期间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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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公安机关立案搜查后,第二天逮捕嫌疑人张某等人归案。 津南区检察院立即介入调查,诱惑公安机关全面收集涉案证据,于2月24日作出依法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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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公安机关结束搜查,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津南区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被告单位天津市旭润惠民大药店连锁有限企业、被告人张某等5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必须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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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张怡静

监制侯突进

出品|津南区检察院自媒体事业室

题目:《【检察战“疫病”》津南区检察院依法向天津市旭润惠民大药店连锁有限企业和张某等5人提起公诉》

来源:重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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