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760字,读完约9分钟
阅读提示: 7月1日,资源税全面改革在全国展开。 改革后的资源领域的税收负担会增加吗? 改革后,所有的矿产资源都要从价格开始征收吗? 改革是否继续支付矿产资源补偿费……对比社会在意的问题,7月7日,大河网委托河南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解读资源税改革政策。
记者许会增实习生孙菊蛸
这次资源税改革的背景?
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7月1日,资源税全面改革在全国召开。 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文案。 作为“增值税改革”后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进的今年第二个税制改革任务,资源税全面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5月1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印发了3份改革文件。 一是《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提出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大体和总体要求。 二是《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确定了这次资源税改革的一些具体政策。 三是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办法》。
5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全国资源税全面改革动员视频会议。 会后,各省纷纷采取措施落实会议精神,改革事业稳步启动:一是高度重视,在各地设立了由局领导的资源税改革领导小组。 二是结合当地现实情况,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实施方案三是及时传输资源税改革相关文件,及时向下方传达视频会议确定的员工要求,迅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员工四、扎鼓,采取多种较为有效的措施
下一步,总局将指导各地进行税率测算报告,做好财政部和税目税率审批、备案工作,做好征管准备,确保资源税全面改革顺利实施。
二、改革后资源领域的税收负担会提高吗?
答:这次改革是税费转移的基本上,由国务院明确税率幅度。 税率明确兼顾公司经营的现实情况和负担能力,合理明确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水平,增强税收弹性,整体上不增加公司的纳税负担。 由于近年来资源产品的价格持续下跌,如果按照近一年的税收负担水平转移,则明确的税率幅度上限将会提高,公司的负担可能会增加。 因此,《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规定的税率幅度基于各地实测的——年资源税负担率加以明确。 在此基础上,为了支持当前矿业经济的快速发展,考虑到稳定增长的大局需要,适当降低了许多矿种的税率幅度上限,增设了税收优惠政策,以免增加整个矿山公司的负担。 但是,对于石墨等个别战术矿种,适当提高了税率幅度的上限,保护了这一资源的开采。 因此,改革后大部分分公司的税率幅度将下降。
三、改革后的所有矿产资源是否从价格上实施征收?
答:全面建立从价收费机制是此次改革的核心。 将资源税直接与体现资源供求关系的市场价格挂钩,有利于建立较为有效的税收自动调节机制。 这是因为对几乎所有的资源产品都执行从价计算。 但是,考虑到粘土、砂石等极少数资源品种的计税价格难以获得,仍要对其实行定量定额征收的办法,但还必须执行清费立税的改革复印件。
四、资源税是原矿征还是精矿征?
答:此次改革前,资源税多税目按原矿征税,改革后多税目按精矿征税,以适应我国矿产品采矿一体化的快速发展需要,也有利于税制简化、征管便利。 此次改革根据目前我国采矿公司销售应税产品形式的多种情况明确了征税对象,规定了多数税目以精矿为征税对象,少数税目以原矿为征税对象。 因此,许多公司缴纳资源税比较简便,不需要折算计税销售额。
五、改革后是否仍在开采环节征税?
答:此次改革前,纳税人对自行开采原矿加工精矿的情况,通常规定在原矿输送聘用环节缴纳资源税。 此次改革对此进行了调整,移动纳税环节,在自采原矿加工精矿的,改为销售精矿时缴纳资源税,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促进公司资金流通开采一体化,也有利于税费及时入库。
六、铁矿开采公司在改革前从量化定额开始实行征收,享受40%税率征收资源税的优惠,改革后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46号)的规定,自年5月1日起,铁矿石资源税调整为减按规定税额标准征收80%减按规定税额标准征收40%。 此次改革后,这项减税政策将被取消,但考虑到目前采掘公司仍然困难重重,我们在测算和制定近年来铁矿石资源税税率时,要求采掘公司将资源税金额的40%作为移动的资源税收入。 因此,虽然取消了这项税收优惠政策,但体现在税率上,铁矿石开采公司的税负水平不会增加。
七、《税目税率幅度表》规定征税对象为精矿,但公司销售原矿,计税如何计算?
答:对大部分以销售精矿为主的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和非金属矿,其计税依据明确为精矿销售额。 如果销售部分原矿,使用价格法或市场法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有利于两者之间的税负均衡。
八、从量定额方法测量的,原矿和精矿的数量如何换算?
答:改革后仍按定量定额方法计量的,应税为原矿,纳税人销售精矿的,应当将精矿销售数量换算为原矿销售数量,纳税人销售原矿的,应当将原矿销售数量换算为精矿销售数量。 具体换算办法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换算比、换算率怎么样了?
答:换算比、换算率的设定,主要是为了相对配置原矿和精矿的税负,简化税率设定。 其计算方法主要有市场法和价格法两种。 市场法是根据原矿、精矿市场的销售价格和选矿比计算换算比或换算率的一种方法。 价格法是根据原矿销售价格、原矿加工精矿平均价格及利润计算换算比或换算率的一种方法。 总之,换算率或换算率一般是一个省生产同一应税产品的公司的平均值,通常按分类或切片明确,一个省1~3级的换算率或换算率明确。 这是由于一个公司无法明确比例,因此既繁琐又困难,难以相对平衡各公司之间资源税的负水平。
十、开采销售建筑用砂石,运费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吗?
答:资源税计税依据是应税产品的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者征收的所有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售项目的税额和运费。 运费应当与销售额分开计算,得不到相应认证信息或者不能与销售额分开计算的,应当与资源税一起计算。 因为,如果公司应税销售产品的金额中包含的运输杂费和销售额可以分别计算,并且可以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的话,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
11、改革后是否继续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答:改革后,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至零,公司无需支付矿产资源补偿费。 费立税是此次改革的重要大体之一,除矿产资源补偿费外,各地还将取缔违规、越权设立的各项收款基金,进一步理顺税务关系。
十二、水资源费的改税对试点地区的老百姓有影响吗?
答:为了确保顺利征收水资源税,改革将通过水资源费的改税方法进行。 由于水资源费的增税,正常居民的生活用水和普通公司的用水负担不会增加。 因此,不会影响老百姓正常的生活用水。
河北资源税试点,其税制设计基本上接受了水资源费的征收对象、征收方法和征收标准等,以“三不变”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用水。 “三高限制”要确保改革的效果,特别是对于严重开采的地下水,这次改革要明显提高征收标准。
“三不变”是指稳定水资源税负担,不变普通居民正常生活用水负担水平,不变农业生产用水负担水平,不变公司正常用水(不超过计划取水量,取水结构合理)负担水平。
“三高限制”是指对三类纳税人提高税率,提高负担水平。 三类纳税人包括:高水消费领域、超计划用水采集和高水平采集地区地下水纳税人采集。
十三、可以利用低品位矿享受优惠政策吗? 如果可以享受的话,有必要提交那些说明资料进行处理吗?
答:此次改革明确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对低品位矿是否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资源综合利用。 我省已经计划对低品位矿制定资源税减免政策,具体请关注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具体政策。 你需要提交那些说明资料享受优惠。 另外,由省人民政府或授权的财税部门明确。
14、对不对外销售原矿和精矿的冶炼一体化钢铁公司,如何征收资源税?
答:对开采、选择、冶一体化公司,开采的原矿输送加工或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输送加工钢铁产品,视为销售铁原矿或铁精矿,按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征收资源税。 使用钢铁公司购买的铁原矿或铁精矿加工钢铁产品的,不在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内,不需要缴纳资源税。
十五、氧化铝矿资源税的具体政策是什么?
答:铝矾土矿是铝土矿,铝土矿的税目必须缴纳资源税。 根据财税[]53号通知的规定,铝土矿以原矿为征税对象,其税率幅度为3%—9%。 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级财税部门提出建议,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十六、共伴生矿的主矿品种应如何明确? 像钼、钨、钼一样,用钼精矿还是钨精矿缴纳资源税? 钼和钨的收入可以分别计算。
答:共伴生矿的主矿品种通常根据其价值高低来查明是主矿品种还是伴生矿种。 资源税此次改革按主矿品种明确税目税率,暂不对伴生矿种征收资源税。 如钼和钨等,其主矿品种为钼的,钼矿税目必须征收资源税的,钨矿为主矿品种,钨矿税目必须征收资源税。 如果可以分别计算主矿和伴生矿的收入,伴生矿暂时不缴纳资源税。
十七、对自然资源征收资源税,有具体的操作方案吗?
答:对自然资源征收资源税,目前没有具体的操作方案。 根据财税[]53号通知的规定,各省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征收资源税的具体方案建议,并经国务院批准实施。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河南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全面解读资源税改革政策”
地址:http://www.ccqdqw.cn/cqyw/283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