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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太阳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子公司司法重整进展公告

本企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副本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责。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企业”)于年2月17日发布了《关于参股子公司司法改革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001号公告) 鹏样本表示,司法改革的首要目的是让鹏样本整体或部分业务得以持续运营,同时也可以重组部分债务。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参股子企业司法重整进展公告”

年4月17日,企业发布《关于资产折旧准备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013号公告),公告称企业持有鹏样本30.00%的股份,投资总额17,400.00万元。 根据《公司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鹏样本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企业委托证券具有劳动资格的判断事务所进行专业判断,并与鹏样本已向某法院申请破产重整进行比较,资产变化、债务清偿和股东回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参股子企业司法重整进展公告”

近日,企业接到鹏样通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鹏样重整计划,终止鹏样重整程序。

目前,鹏样根据改制计划开展相关业务,企业将继续关注鹏样改制业务的进展情况,做进一步的新闻披露工作。 请投资者观察投资风险。

在这里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六日

股票代码: 603366股简称:日出东方公告号:-039

关于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聘

部分超募资金实施营销互联网店铺装修项目

签订筹资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企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副本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责。

年5月23日,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企业”)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营销互联网店铺装修项目的议案》,《上海证券报》 中公布了利用“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实施网络营销店铺装修项目的消息。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参股子企业司法重整进展公告”

根据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采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互联网店铺装修项目的议案》,企业将采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1418万元,覆盖洛阳大厅、上海城市热水银行大厅、太原大厅、西安天朗大厅、太阳雨振兴时代广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参股子企业司法重整进展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聘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参股子企业司法重整进展公告”

(一)企业已经在募集资金专家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家账户(以下简称“专家”)。 该专家只用于储存和聘用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参股子企业司法重整进展公告”

企业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通过存款方法保管。 企业在存款证明到期后,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家进行管理或以存款方法继续,并通知广发证券。 企业存款证明不得质押。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参股子企业司法重整进展公告”

(二)企业和筹资专家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则。

(三)广发证券作为企业保荐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职工监督企业筹资利用情况。 广发证券应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企业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企业募集资金管理的若干事项履行监督责任,采取现场调查、书面咨询等办法行使监督权。 企业和筹资专家存储银行应当协助广发证券的调查和查询。 广发证券每半年进行一次企业现场调查时,必须检查募集资金专家的存储情况。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参股子企业司法重整进展公告”

(四)企业授权指定广发证券的保荐代表人林文坛、张鹏随时可以到集资专家存储银行查询、复印企业专家资料,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所需专家相关资料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参股子企业司法重整进展公告”

保荐代表人向基金专家存储银行查询企业专家的有关情况,应当出具本人合法身份说明书广发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基金募集专家存储银行查询企业专家的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合法身份说明和单位介绍信。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参股子企业司法重整进展公告”

(五)募集资金专家存储银行,每月(至每月10日)向企业开具发票,开具抄送。 募集资金专家存储银行,必须保证账单复印件真实、准确、齐全。

(六)企业一次或十二个月内从专家处收到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扣除发行费用净额(以下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募集资金专家存储银行立即传真至广发证券;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参股子企业司法重整进展公告”

(七)广发证券有权按照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广发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时,应当向资金专家存储银行募集相关说明书文件的书面通知,并通知更换书面通知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监管协议的效力。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参股子企业司法重整进展公告”

(八)筹资专家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向企业开具发票,以及未配合广发证券调查专家情况的,企业可以自主或在广发证券要求订货方面终止监管协议,并注销筹资专家。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参股子企业司法重整进展公告”

(九)广发证券发现企业、资金募集专家存储银行未按约定履行监管协议的,应当在得知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监管协议自企业、筹资专家存储银行、广发证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家资金全部支出完成、依法出售账户之日止失效。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参股子企业司法重整进展公告”

在这里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股票代码: 603366股简称:日出东方公告号:-040

日出东方太阳能有限公司

关于企业及全资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企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副本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责。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企业”)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基础,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适度增加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等为目的, 在企业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以及年5月23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了《企业临时资金管理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一年内,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16.5亿元以下的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的保本型资产管理 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推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这一点的意见。 具体参见企业“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临时公告—024号)。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参股子企业司法重整进展公告”

、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一)企业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1、产品名称:国泰君安睿博系列尧和二十五号收益证书(产品代码: sg4532 )。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类型。

3、产品募集资金的用途:本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产品发行者的运营资金。

4、产品风险评估:低风险类型。

5、预期理财收益率: 3.2%/年。

6、产品期限:年7月5日-年10月17日、103天。

7、预订金额:人民币70,000,000.00元。

八、资金

9、企业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相关关系。

(二)企业全资子公司广东日出东方空燃气能源有限企业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1、产品名称:国泰君安睿博系列尧和二十四号收益证书(产品代码: sg4531 )。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类型。

3、产品募集资金的用途:本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产品发行者的运营资金。

4、产品风险评估:低风险类型。

5、预期理财收益率: 3.2%/年。

6、产品期限:年7月5日-年10月17日、103天。

7、预订金额:人民币40,000,000.00元。

八、资金

9、企业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相关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企业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要严格把关,慎重决定,本次企业选择的产品为12个月以下的保本固定收益证明。 资产管理期间,企业与产品发行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运营情况,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参股子企业司法重整进展公告”

三、对企业的影响

企业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采用不受影响,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企业及股东整体的利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参股子企业司法重整进展公告”

四、截至目前,企业采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余额15.3亿元。

在这里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六日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参股子企业司法重整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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