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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书第1页


民事调解书第2页


巫山县人民法院出的《民事调解书》

今天,重庆晨报——上游消息从当事人和法院等多方获悉,6月3日,巫山县人民法院印发《民事调解书》,经法院调解,马艳与陈学生签订离婚协议。

马艳小时候被父亲施暴,被精神分裂症母亲打死。 后来母亲离家出走,马丁艳三姐妹被大伯父寄养。 12岁左右,三姐妹用给大伯父娶亲的方法出嫁了。 2000年,12岁的马胜艳和年长17岁的陈学生结婚,被迫发生性关系,生下了女儿。 为陈家又生了儿子后,马艳后逃到广东。 今年5月4日,马艳向巫山县人民法院起诉,与丈夫陈学生离婚。

“重庆巫山少女马泮艳12岁嫁人 16年后终离婚”

6月3日,巫山县人民法院下发《民事调解书》,经法院调解,马艳与陈学生签订离婚协议。 根据《调整书》,双方协议的具体副本如下。

1、马艳(原告)和陈学生(被告)离婚。

2、两个孩子和一个女人,由陈学生抚养,跟着陈学生的居住、生活,马艳不付抚养费。

、两人所有的待办事项不动产权证砖砌房屋(共3层)由陈学生管理、录用,办理产权证后陈学生全部回去。

4、两人结婚期间家庭对外发生的一切债务由陈学生清偿。

重庆晨报-上游情报记者获悉,6月4日双方签署了这份民事调解书,表示这份调解书也发挥了法律效力。

6月4日上午,重庆晨报——上流情报记者与马艳取得联系,称离婚的事尘埃落定,这对自己来说不是新的开始。 除了新的生活外,还保存了对离婚以外的其他问题(强奸未被起草等)的行政诉讼的权利。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巫山少女马泮艳12岁嫁人 16年后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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