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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期曝光多起欺凌案件信息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专项整治期间整治措施包括开展批评教育、心理疏导,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者立案查处。 在大洋彼岸,在美国校园欺凌同学的中国留学生翟艺瑶等3人将在美国监狱度过漫长的6-13年刑期。
比起国外法律对“校园欺凌”的严厉拷问法,中国式教育对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包容更多。 但这并不是因为中国校园欺凌少,相反,有数据表明这种现象比我们想象的要严重。
北大公公卫生学院、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研究员乔毅娟等在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随机抽取187328名学生,66.1%的男性和48.8%的女性遭受1种以上的欺凌,其中恶意欺凌是学生中最常见的行为。 除学术机构的研究数据外,没有全国性的数据。 相关数据不齐全的另一个原因是,整个中国社会都很关心“校园欺凌”,研究还比较晚。
作为最早研究校园欺凌问题的国家之一,60年前美国开始研究校园欺凌。 然后,在应对校园欺凌问题的战略中,从法律到校园布局,形成了保护学生的完整系统。
美国关于校园欺凌的立法没有轻易处罚有暴力行为的学生,而是从学校的监管着手,一边拨款,一边严格防止暴力行为的法律。
20世纪60年代,美国首次出现了研究校园欺凌的成果,当时人们并不怎么关注。 从70年代到90年代,校园欺凌主经常发生枪击暴力事件,仅1974年,美国校园欺凌造成的损失就达到了6亿美元到7亿美元。 199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重要的两部法案,包括学校安全法( 1994年安全科学法案)和学校枪支禁止法( 1994年安全科学法案)。 其中,《学校安全法案》规定联邦政府每年向地方学区发放专项资金支持学区安全管理,《学校禁枪法案》要求学校根据联邦资金申请条件,对持有武器、触犯法律的学生实施停学一年的处罚,学校的执业情况是否可以接受联邦政府的资助
美国学校防范校园欺凌安全法律发展迅速,到目前为止,相当完整,从枪支禁止、风险判断、联邦资金到公开学校的安全状况,政府和学校共同承担着安全管理的责任,条款副本堪比执行手册。 目前,我国关于校园安全的法律规定还只是散在《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法规中,还没有关于“校园欺凌”的准明确定义,只有专业整治行动,胜于无效果。 2004年10月至12月,教育部、司法部等8个部门曾开展3个多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网吧、游戏厅,集中查处校园不合格员工、侵害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案件,也关注校园欺凌事件
因此,每年有3名中国留学生在美国校园因欺凌而遭受重刑后,也无法理解。 三人中章鑫磊的父亲在面对《纽约时报》的采访时认为,法官口中的“校园欺凌”只是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 中国人的“中庸之道”只是苟延残喘。 美国法律抱怨章鑫磊的判决太重,因为不了解美国法律而输掉了诉讼。 实际上,不能理解校园欺凌为什么足以判重罪的原因是,国内忽视了校园欺凌现象的群体。
美国校园暴力行为三分之二背后的原因是欺凌者的报复行为,惩治暴力行为是法律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结果,从根本上处理好欺凌防范法的完善点。
美国最初在校园、社区层面的立法,主要比较攻击性暴力行为。 而暴力行为的发生,往往是语言攻击、歧视侮辱、集体孤立在先,它们是校园欺凌的根源。
1999年4月20日上午,美国科罗拉多州科伦高中的两名高中生持枪进入校园,四处扫射,造成13人死亡24人受伤。 根据哥伦比亚高中枪击案( columbine high school massacre )的调查结果,被其他学生排斥欺凌,内心累积的创伤和愤怒引发了这个“复仇计划”。
各州政府开始认识到学校防止欺凌的重要性,1999年乔治亚州首次通过了欺凌防止法,年4月通过了该法的蒙大拿州,美国的所有50个州都有各自的欺凌防止法,38个州制定了禁止网络欺凌和电子骚扰的法律 其中新泽西州的《防止欺凌法》最为严格。
早在2002年,新泽西州就制定了该州第一部《防止欺凌法》。 2007年,新泽西州汤姆森河学区的学生因性取向问题被同学歧视,被迫转学到其他学校后,家长将汤姆森河学区告上法庭。 新泽西州最高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歧视性偏见营造了充满敌意的学习环境,违反了反歧视法,校园发生欺凌,败诉学区,赔偿学生。
该判决要求州政府成立新泽西州反欺凌委员会,对校园内的欺凌行为从心理到物理进行详细分类,并推动了对年新泽西州新的反欺凌法的修订。 这部法律抽象的法律基本很少,基本上是管理校园欺凌的直接规定,可操作性强,堪比校园欺凌防治指导手册,其中详细规定了欺凌问题的解决程序。 校长或助手必须在收到欺凌报告后一天内开始调查,解决时间为十个职工日,校长必须在调查期间配备防止欺凌的专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 调查报告提交学区教育局后,家长有权申请召开听证会,如果不满,可以在90天内继续向州教育部长投诉,也可以在欺凌事件发生后180天内直接向州司法部民事权利司投诉,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利益。
制定反欺凌法的最终目标不是把全世界的“熊孩子”送进监狱,法律只是受害者最后的补救。 在恶意发生之前,欺凌防范也包含着心理疏导和预防。
在隐性欺凌比欧美校园暴力行为更严重的中国校园里,心理疏导比法律更重要。 中国校园欺凌与属于东方文化的日本更为相似,除了直接的暴力行为外,还隐藏在语言攻击(侮辱、嘲笑、威胁)、群体孤立、散布谣言、羞辱戏弄等之中,包括通过网络进行语言欺凌。 光凭《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几点意见》,制定大致的行政条款,处理这种隐性欺凌往往力不从心。
年,滋贺县大津市的校园欺凌事件,推动了校园欺凌立法和心理援助制度的建立。 一个初二学生被多位同学在体育馆包围,终于忍受不了长期的欺凌,跳下自己的公寓自杀了。 年,日本国会通过了《欺凌防治对策推进法》,将“欺凌校园”定义为“学生因相关人员的心理物理攻击而遭受精神痛苦”,并确定了心理攻击被写入“欺凌校园”的种类。
与“心理攻击”相比,日本学校是为学生设立的心理咨询室,聘请律师、心理医生、退休警察和大学教授,另一方面考虑到普通老师在校园里的权威形象,不知不觉给前来咨询的学生带来了心理压力,而且第三者“诉说烦恼, 另外,从第三方角度的心理援助小组在调查欺凌现象时,也并没有袒护学校偏颇的事实和学生。 相比之下,中国的应试教育认为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门浪费时间的课程,心理老师由普通学科的老师兼任,心理咨询室也只是配备了硬件标准。
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不仅是学校的自觉,日本的国家财政也同样设立了专项资金,每年向学校拨款处理欺凌问题。 年日本用于预防校园欺凌的资金约为66亿日元,比上年上升了37%。 教育支援年首次超过中国财政支出的4%,停留在义务教育和教育公平的阶段,校园欺凌专项资金还很远。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欺负同学的少年,幸好你没生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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