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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比佛山市至雅内衣有限企业14岁童工王登死亡事件,广东省人社厅近日召开全省视频会议,禁止全省聘用童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人员1个月。

青春美好时光的少年竟然命丧他乡,王登的不幸遭遇给家人留下了无尽的伤痛,引起了公众对童工问题的广泛关注。 当务之急是调查是否有像王登那样处于危险中的童工,拯救他们。 因此,广东省人社厅开展专项检查是肯定的。 但是,这只不过是一种方便的措施,要使采用童工成为“不可触及”的高压线,相关法律法规必须“硬性”。

“禁用童工的法律法规必需“硬”起来”

从法律上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刑法》、《禁止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禁止采用童工,但近年来,公司违法采用童工的现象屡屡发生,这是为什么? 未成年人管理好,报酬少,不用交“五险一金”。 有些公司为了降低劳动价格,不知良心地采用童工是童工现象的根本原因。

“禁用童工的法律法规必需“硬”起来”

公司聘用童工有自己的利益,但相关法律法规不能置之不理。 但是,现实中禁止童工的法律法规在实施中仍然比较柔和,没有形成“不可触及”的高压线效应。

“禁用童工的法律法规必需“硬”起来”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募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禁止童工规定》第十条也规定,童工致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吊销民办非公司单位登记。

“禁用童工的法律法规必需“硬”起来”

但问题是,劳动保障部门必须申请,使工商部门可以对非法聘用童工的用人单位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劳动保障部门的前提是说明童工的疾病和受伤与公司的“录用”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有一件事很难解释。

“禁用童工的法律法规必需“硬”起来”

此外,《刑法》规定“雇佣童工从事严重劳动罪”。 但是,由于该规定副本抽象、适用标准模糊、一定难以适用,因此该罪名自2002年正式设置以来尚未适用,打击非法录用童工行为的刑事威慑力量较低。

“禁用童工的法律法规必需“硬”起来”

此外,现有的法律法规还有不完善的地方。 据报道,佛山市南海区人社局根据“每录用一名童工按每月罚款500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的规定,对雅内衣有限企业在3月5日至4月10日期间聘用一名童工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罚款1万元。

“禁用童工的法律法规必需“硬”起来”

根据2002年施行的《禁止童工规定》,南海区人社局的处罚不妥当。 但是,这样的处罚与公众对法律法规严重性的期望大不相同。 许多网民认为,这样的处罚不会给公司带来痛感,无法起到威慑作用,有些网民认为变相纵容公司聘用童工。 因此,在14年后的今天,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有必要调整这个条款,加大公司的违法价格。

“禁用童工的法律法规必需“硬”起来”

值得观察的是,部分童工还可能是未成年人的父母辍学默许外出务工者或直接介绍员工造成的。 法律法规与发生童工现象的家庭责任无关,为了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正确履行监护义务,也必须更加完善。

来源:重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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