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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2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主城区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从明天23日起,我市主城区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必须取得产权证,方可上市交易。
重庆的限制销售政策影响了一些地区
1.凡在主城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安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必须取得产权证书,方可上市交易两年。
扩展阅读
重庆市不动产产权证经办材料
1.原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合同。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实地测绘原始测量表格及每户平面图。(如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需出具竣工验收表并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在新的格式中,只能提供实地测绘问卷和房屋的原始平面图。)
4.完税证明(契税完税证明)。
5.(1)购买者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应核对原件)。
②结婚证复印件(附原件)
(3)如果任何一方不能参加活动,需要提供私人印章。如果委托第三方处理,需要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私人印章
⑵买方是单身(他必须亲自到场,而不是代表他)。
①身份证复印件(有原件验证)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附原件)
(3)单一声明和陈述。如果买家是本地人,他会去民政局处理
买家去不同地方的公证处
买家在国外时会去大使馆
⑶买方为①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彩色打印件。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限制销售政策实施范围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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