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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行业作为传统行业的发展,在个人理解,于传统行业而言,只是对受众范围、传播范围的界限进行了进一步的扩张,实际上的运营方式或者运营内容并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只是将原本有地点、时间局限的传统行业变成了无限的地点、时间。所以,个人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十二条实际是对传统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个扩展解释。

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不是某一市场主体,保护的是市场主体所在的行业的有序竞争发展。正是因为如此,在既往的涉及视频网站的不正当竞争类型案件的判决法律文书中,都无一例外提到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行业影响,对于消费者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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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如何判断互联网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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