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54字,读完约2分钟
养老金必须提高
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调整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提高2016年底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对此,我市正在组织实施。
居民医疗保险支付标准
2017年,我市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一级140元/人年,二级350元/人年。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学年重庆市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年级110元/人年,二年级280元/人年。
个人参加员工医疗保险
2017年,城镇职工个人参加医疗保险年度缴费基数和缴费期间个人账户资金转移基数为46572元(3881元/月)。一档年费为2328.6元,二档年费为5122.92元。
从2017年1月1日起,首次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等候治疗时间将缩短至6个月。
重庆市失业救济金标准
从2017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1050元/月。
乙肝包含在医疗保险中
从2017年3月1日起,乙肝将纳入我市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的特殊病种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
2017年,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4188元。
这些政策也应该掌握
谁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员工医疗保险?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作为个人自愿参加或继续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在我市有户籍的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无劳动能力的;(2)本市以外的户籍人员:16岁以上、男性60岁以下、女性55岁以下,在本市灵活工作;已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
2016年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领取伤残津贴,2016年1月1日后仍符合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条件的职工,每人每月增加额为一级210元,二级200元,三级190元,四级180元,五级160元,六级140元。
目前重庆最新的产假标准是什么?
从2016年1月1日起,女员工将享受98天产假,其中15天可以在分娩前休;难产期间增加产假15天;在多胞胎的情况下,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将增加15天。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生育的女工将在上述产假的基础上享受30天的产假。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2017年,重庆的养老金上涨,人均基本养老金上涨约5.5%
地址:http://www.ccqdqw.cn/cqyw/47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