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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易新闻报道!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开幕。会上,《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入第三次试行,明确规定噪声扰民由公安机关管理。根据规定,那些因噪音干扰人们的人,如“大坝舞蹈”扬声器,如果他们在警告后不改正,将面临最高500元的罚款。

重庆即将制定新的规定,跳跳坝舞等。,打扰他人或被罚款500元

第三次审议稿第65条规定,下列行为造成噪声扰民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理:

1、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居民区、居民区举办产生较大音量的集会、聚会、聚餐、娱乐、健身、悼念、饲养动物等活动;

2.在城市非固定场所从事商业经营,或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的区域使用扬声器或者其他高音频设备;

3、12:00-14:00和第二天22:00-8:00,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和家具加工;

4.社交生活中产生噪音的其他行为。

根据第三次审议稿,对在社会生活中造成噪声扰民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那些在夜间制造噪音的人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重庆即将制定新的规定,跳跳坝舞等。,打扰他人或被罚款500元

边肖有一句谚语:跳舞是好的,但它不能在影响他人的情况下完成!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做出合理的安排来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即将制定新的规定,跳跳坝舞等。,打扰他人或被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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