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86字,读完约1分钟
在路上卖东西会被公安拘留
据大禹说。com:最近,南安区交通巡警支队对在马路上发卡卖货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被公安机关拘留。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规定:非法拦截、强行登上或者乘坐机动车、船舶、航标等交通工具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严格检查道路销售货物的进度;
到目前为止,南安区交通巡警已抓获7名在主干道上收集车辆、带路和发卡的人,他们都受到了法律教育和治安处罚。今后,如果市民在南岸区发现此类现象,可致电62921199交通巡逻支队指挥室举报。
补救部分:
将集中在所有区县及其周边道路的核心区、主要城市道路、繁忙的交通控制路口和易堵塞路段等重点区域;
据了解,主城区部分交通流量大的步行街、交通流量大的路段以及周边地区将被列为首批重点整治区域。
补救时间:
早晚高峰、周末和节假日在交通和人流集中的关键时期进行
补救行为:
查处在街道上发放违法犯罪活动卡、宣传品等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行为,以及在道路上发放卡、带路、卖货等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行为。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在道路上销售货物将被扣留在公安拘留所5~10天
地址:http://www.ccqdqw.cn/cqyw/5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