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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市重大疾病保险缴费标准

据《重庆晚报》报道,从市政府网站获悉,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完善了我市大病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员不再单独缴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

2017年重庆市重大疾病保险缴费标准

支付标准:

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包括武警官兵和罪犯)缴费标准:在2016年一级110元/人年、二级280元/人年的基础上,分别提高30元和70元,达到一级140元/人年、二级350元/人年。

2017年重庆市重大疾病保险缴费标准

支付流程:

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此外,当这些人生病并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时,如果个人在一年内支付的费用超过一定数额,就可以支付大病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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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基金来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个人无需再次支付。

保险比率的调整:

定义严重疾病的标准:

“大病”有不同的定义标准,我国大病保险的实施是按费用来定义的。

原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医疗保险始于疾病,包括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但是,这一次,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定义标准。当个人支付超过一定数额时,可能会导致家庭的灾难性医疗费用。如果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将被视为严重疾病。

2017年重庆市重大疾病保险缴费标准

肿瘤是一种严重的疾病,可能是一种常见的慢性病。一次性费用不算太高,但一年的累计费用很高,所以认为已经达到大病标准。同时,也明确要求促进大病保险向大病保险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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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2017年重庆市重大疾病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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