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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的低收入家庭每月可以获得临时价格补贴
根据华龙的说法。最近,重庆市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
根据通知,重庆市低收入家庭每月可领取临时价格补贴,不低于15元。
同时,新的临时价格补贴政策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临时价格补贴的发放由市政府统一启动和暂停。
具体补贴标准和接收方式如下:
收集条件:
当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连杆机构启动:
1.该市的消费价格指数(CPI)在一个月内同比上涨了3.5%;
2.CPI中的食品价格在一个月内同比上涨了6%。
保证对象:
保障对象包括享受国家定期养老金补贴的优抚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包括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实际没有抚养的贫困儿童)、孤儿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补贴标准:
临时价格补贴的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每月统一测量。根据计算,如果月补贴标准低于15元,将按15元支付。
临时价格补贴应按月计算和支付。
当启动条件具备时,联动机制将在锚价指数发布后及时启动,临时价格补贴将在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发放。
在通过现有渠道向贫困者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时,应当指出,发放的补贴是“临时价格补贴”。当月所有启动条件未满足时,联动机制暂停,临时价格补贴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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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每月可获得不低于15元的临时价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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