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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足石刻保护条例述评

据新华网报道,在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市政府提请审议的《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以下简称《草案》)首次进入分组审议。

违反重庆大足石刻保护条例将被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

重庆大足石刻保护条例(草案)是什么

大足石刻是目前我市唯一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物,也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

为了保护大足石刻,重庆市政府于1998年颁布了《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保护大足石刻,有必要将现行措施升级为地方性法规。

草案规定:

1.大足石刻包括北山摩崖造像、保定山摩崖造像、南山摩崖造像、石砖山摩崖造像和石门山摩崖造像,以及其他附属造像、古建筑、古迹和附属文物。

2.今后将编制大足石刻保护规划,划定并公布大足石刻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立保护标志和界碑。对大足石刻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符合保护规划、破坏风貌或污染环境的建筑物、构筑物,将限期治理,否则将责令搬迁或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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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今后,严禁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烟尘等。在大足石刻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推广使用电、气、太阳能。

4.机动车将无法进入保护区,如果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和停车,将面临最高2000元的罚款。

5.刻画、涂抹、张贴、攀爬或损坏文物或文物保护设施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6.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和佛香,情节严重的,最高处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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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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