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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痛经假已经颁布20年了
根据华龙的说法。目前,至少有江苏、上海、浙江等10个省提出,女工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休“痛经假”,最长时间可以是两到三天。
“痛经假”的概念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这是事实。是重新进入。重庆早在20年前就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重庆有很多人因痛经请假吗?请参见:
重庆市1995年7月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女职工在经期给予特殊劳动保护,患有严重痛经和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后,应当在经期给予2天假期,并按出勤对待。此外,业主不得安排在5m(含)以上的高度、冷水和低温等条件下进行作业。
2000年7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强调对女职工经期的保护,并规定女职工在剧烈疼痛期间可享受两天假期,视同出勤。
这样,自“痛经假”相关法律法规首次颁布以来,重庆已经连续21年实施。那么,公众对这一规定的认识是什么,有多少企业坚持执行这一规定?
员工调查:
大多数女职工不知道这种假痛经之后还有更多的病假
将近70%的人说他们不知道“痛经假”,只有一个人休了这个假。
许多女员工说她们不久前才知道“痛经假”,她们周围的人从来没有休过这种假。
企业调查:
没有“痛经假”制度,有些可以因“病假”而获得报酬
女工们大多欢迎“痛经假”的规定,但有些人说这可能难以实施。不能忍受痛经的人选择多请病假,企业往往以“病假”来实施。
痛经为什么名存实亡?
首先,许多法律长期处于“休眠”状态。虽然它们具有法律效力,但群众知之甚少,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开门立法,吸收包括妇女在内的多种意见。
第二,在实施过程中,许多单位假装不知道,或者故意隐瞒,而人工成本越来越高,所以他们没有认真实施。
第三,许多女员工都不好意思以“痛经”的名义请假,大多数人选择“病假”,这是一种可以接受的方式。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痛经假期调查:重庆有人过痛经假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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