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32字,读完约2分钟
重庆全面实施农业“三补贴”改革
据报道,2016年,重庆将全面实施农业“三补贴”改革,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和保护补贴”。具体政策如下:
■将对改良作物的补贴、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和对农业材料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和保护补贴”
■对大型粮食种植户的补贴统一为230元/亩,实行“区县审批、市级备案”制度
■多年弃荒地、改变耕地用途、质量不符合耕种条件的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
■对用作畜牧场的耕地、林地、已转化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用(占用)耕地等不予补贴。、以及已经废弃多年且其面积和质量在占用和补偿平衡中“补充”的耕地不能满足耕种条件。同时,鼓励农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和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高耕地生产力。
■市级区县(自治县)发放的农业支持和保护补贴资金,用于保护一般农民的耕地地力,支持和保护大型粮食种植者。补贴资金一次性支付,同一地块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各大粮食种植户和一般农民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必须张贴并接受群众监督,以确保宣传内容与实际补贴金额一致。
补贴标准
一般农户的补贴标准由区县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农业扶持和保护补贴资金总额,扣除对大型种粮户的扶持和保护补贴资金后确定。补贴可根据第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应税耕地面积、确认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进行。具体面积类型由区县根据当地情况计算。
大型粮食种植户的补贴标准为每亩230元,粮食作物间套种的补贴面积不重复计算。提高对大户特别是50-100亩粮食的补贴标准,鼓励适度规模经营粮食。
市农委监督举报电话为89133120和89133730,市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为67575326。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全面实施农业“三补贴”改革
地址:http://www.ccqdqw.cn/cqyw/7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