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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1日,重庆市对二孩的综合扶持政策正式颁布。该政策不仅规定了两个孩子的生育条件,还对产假、陪产假、婚假、晚婚晚育假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并指定了具体的假期数。然而,对于享受假期的人和条件没有规定。

重庆婚假、产假、护理假时间要求:4月1日结婚,享受婚假15天

2016年5月23日,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婚假、产假和护理假的相关规定。对各种节假日的条件和时间要求做出规定:

重庆市婚假、产假和护理假条例

如果你在2016年4月1日之前依法结婚,政府机关和机构的工作人员将有5个工作日,企业的工作人员将有5天。

从2016年4月1日起依法结婚的人将享受15天的婚假。

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符合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将按规定享受产假和晚育假,不再休额外的产假。

从2016年1月1日起按照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将按照规定享受30天产假。

从2016年4月1日起,符合生育要求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男方将给予十五天的哺乳假。推荐阅读:

2016年重庆市婚育假规定(产假、陪产假、婚假、晚婚晚育假)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婚假、产假、护理假时间要求:4月1日结婚,享受婚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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