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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器官捐赠条例》将于5月生效
据新华网报道:在当今社会,捐赠遗体和器官可能仍是一件非常新鲜的事情,但不管人们是否愿意捐赠,重庆市民在未来捐赠遗体或器官时将会更加安全。
近日,《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经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起施行。如需了解更多关于重庆市保护人体器官捐献法规的信息,请参阅以下内容:
重庆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要点
人体器官捐献的范围:血液、精子、卵子和胚胎的捐献及相关活动不受本条例约束。
人体器官捐赠流程:遗体和人体器官的捐赠,包括捐赠登记、捐赠执行、遗体接受和人体器官获取。
捐赠的相关规定:
1.捐献人的基本丧葬费免收,遗体或者人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需要接受人体器官移植时,应当优先。
2.身体和器官不仅可以由他们自己捐赠,而且如果近亲在世时不反对捐赠,他们也可以代表他们捐赠。
3.由于捐赠最终将由捐赠者的遗嘱执行人完成,如果捐赠者的一些亲属反对,捐赠活动将立即终止。
捐赠器官分配的有关规定:
1.申请人体器官移植的患者排名应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据此,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了《人体捐献器官采集和分配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捐献器官必须通过器官分配系统进行分配。
2.获得的人体器官应通过国家人体器官分配和共享系统进行分配。
人体器官捐献保护的相关规定:
1、遗体接收单位应尊重并妥善保存捐献者的遗体,使用前严格遵循捐献者的意愿,使用前应以适当方式举行尊重遗体仪式。
2.除了用于移植的器官外,遗体的外观应该修复。经使用或者检验,不适合医学的遗体,捐献者不需要自我治疗的,应当由遗体接收单位火化。
人体器官捐赠补贴的相关规定:
1.民政部门将免收捐赠者的基本丧葬费,并为丧葬事宜提供便利条件;
2.器官捐献者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在需要接受人体器官移植时享有优先权,有关部门也将为有经济困难的捐献家庭提供必要的帮助。
人体器官捐献的法律责任:
1.有侮辱遗体行为的,取消相应单位的接收资格,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规定披露捐赠相关信息的,相关责任人应当向捐赠人的近亲属或者捐赠人遗嘱执行人道歉,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3.违反规定买卖遗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双方交易金额3至5倍的罚款;如果你买卖人体器官,你还将没收非法收入,并处以交易金额8至10倍的罚款;医疗机构买卖人体器官的,取消从医疗机构获取人体器官的资格;买卖人体器官的医务人员将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市器官捐赠条例》将于5月实施,以免除捐赠者的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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