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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15天可以在分娩前休;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在多胞胎的情况下,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将增加15天。根据《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产假增加20个工作日。
难产期间的产假:
剖腹产和三度会阴破裂: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30天;
吸引分娩、产钳分娩和臀位分娩:15天增加到98天。
堕胎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含2个月)满15天
怀孕不到4个月零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42天;
如果你怀孕超过7个月,死产、死产或早产的情况下,你将无法存活75天
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女职工生育不满一周岁的婴儿,应当给予两次母乳喂养(包括人工喂养),每次30分钟。在多胞胎的情况下,每增加一个婴儿,母乳喂养时间将增加30分钟。
每个工人阶级的女工的两个哺乳时间可以一起使用。母乳喂养时间和在本单位来回途中的时间都算作劳动时间。"
丈夫看护假:
丈夫休7天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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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2018年重庆产假需要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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