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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仍然实行晚婚晚育的旧政策

根据腾讯大禹的说法。重庆市卫生计生委近日表示:重庆市仍实行晚婚晚育政策,新规定正在修订中。

计划生育草案取消晚婚晚育

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指出:

1、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要求安排子女再次生育;

2.删除晚婚晚育假;

3.保留独生子女奖励;

4.延长产假;

5.该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生效。

计划生育草案中对晚婚晚育假的取消在网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重庆的实施情况如何?

针对公众对晚婚晚育热点问题的关注,重庆市纪委回应:目前,重庆市晚婚晚育相关规定正在修订,此前的晚婚晚育仍在执行。

届时将发布《二孩政策综合实施计划》等配套文件,并按照新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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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晚婚晚育假条例】

男性25岁以上,女性23岁以上为初婚晚婚,已婚女性24岁以上为晚育生育第一个孩子。

晚婚的工人,增加10个工作日的婚假;对于晚育妇女,产假将增加20个工作日。

增加的婚假和产假被视为工作时间。

晚婚晚育人员,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计划生育草案规定延长产假]

计划生育草案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延长产假,具体延长时间由当地政府决定。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的修订决定也明确规定,根据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妇可以因延长产假而获得奖励或其他福利。

这意味着合法出生的第一个孩子和第二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延长的产假。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的晚婚晚育仍然执行旧政策,新规定正在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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