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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市政府在网上公布了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清单(第三批)。企业减负担清单中有40个项目,涉及减费、减税、社会保险、简化行政审批等四大类,近20个行政部门,包括降低住房转移费用、降低微型企业所得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等。

重庆宣布,40家企业减负名单涉及减费和减税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率降低0.5%

根据该文件,从2015年3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率将调整为2%。费率调整后,用人单位应按其工资总额的1%和职工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这次调整使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率比去年降低了0.5%。

重庆宣布,40家企业减负名单涉及减费和减税

2015年我市社会平均工资为4738元,最低支付标准为2843元,最低支付限额为60%。个人缴纳1%的失业保险费,即每人每月至少缴纳28.43元(2843元× 1% = 28.43元)。

我市失业保险分为两个等级。一级区县为主城区第九区和万州、丽江、涪陵、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庐山、铜梁、渭南、荣昌、北部新区、万盛经济开发区,月征收标准为875元;二级区县为梁平、城口、丰都、垫江、武隆、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无锡、石柱、秀山、酉阳、彭水,月标准为805元。

重庆宣布,40家企业减负名单涉及减费和减税

降低工伤生育企业的保险费率

职工工伤保险由单位单方面支付,但不是由个人支付。由于不同行业工伤风险程度不同,单位缴费率也不同。根据该文件,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市浮动后的最高工伤保险率从7%调整为6.6%,也就是说,单位为其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最高为缴费标准的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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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率已由0.7%调整为0.5%。与工伤保险一样,职工个人不必缴纳生育保险费,但由单位单方面缴纳。2015年我市社会平均工资为4738元,最低支付标准为2843元,最低支付限额为60%。生育保险缴费率为0.5%,即单位每月至少为员工缴纳14.22元(2843元×0.5%=14.22元)。

重庆宣布,40家企业减负名单涉及减费和减税

一些微型企业的收购要约将于2017年底结束

根据名单,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小型和低利润企业的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收入也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重庆宣布,40家企业减负名单涉及减费和减税

此外,对于小微企业,“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在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在20000元至30000元之间的营业税纳税人将免征营业税,该政策将持续至2017年12月31日。

重庆宣布,40家企业减负名单涉及减费和减税

房地产市场的最低首付比例是25%

根据该文件,从2015年10月15日起,新建商品房的转让费将从每平方米3元降至每平方米2元,现有住房的转让费将从每平方米6元降至每平方米4元。

此外,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家庭购买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5%;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

如果你遇到任意指控,你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举报

据悉,此次公布的减负名单是去年9月以来的第三批减负名单。清单内企业收取的费用将逐步减少项目数量;名单外企业收取的费用不得执行。

意见认为,应建立企业负担调查信息系统。如遇乱收费,企业可使用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电话:12358)、市经济信息委员会公共信息网“企业负担监督与投诉”栏目(网站:wjj.cq.gov)、市中小企业局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电话:67625701)举报投诉。

重庆宣布,40家企业减负名单涉及减费和减税

八项行政费用减免

一、自2015年10月1日起,取消船舶港口费、特种船舶和水下工程护航费、船舶临时注册费、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船舶更名或变更船籍港费、船舶国籍证书费、废船注册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重庆宣布,40家企业减负名单涉及减费和减税

从2015年11月1日起,组织机构代码证费和计量认证费将被取消。

自2015年11月1日起,铁路护路和联防费用将取消。

自2015年11月1日起,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费已经暂停。

自2015年11月1日起,暂停征收森林植物检疫费和野生动物进出口管理费。

自2015年10月15日起,农药实际(试验)检验费中的残留检验费已从每种剂型、一种作物、一个试验点和两年试验期的3.5万-4.25万元降至3.0万-3.5万元。

g自2015年10月15日起,国内植物检疫费中的运输检疫费已分别从目前粮食、经济作物和水(瓜)果的0.45%、0.50%和0.60%下调至0.40%、0.45%和0.55%。

自2015年10月15日起,国内植物检疫费中原产地检疫费分别从粮食、经济作物和水(瓜)果现值的0.30%、0.35%和0.45%下调至0.25%、0.30%和0.40%。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宣布,40家企业减负名单涉及减费和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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