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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粗心会导致残疾#]蓝蓝是荣昌的一名初中生,她太粗心了,因为她在学校期间不注意个人卫生,这引起了宿舍其他女生的公愤。其他五个女孩打她一起“教育”她,导致她十年级残疾。通过调解打人的女孩和她们的父母补偿了蓝蓝。吓得我赶紧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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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让这些花季的孩子成为残忍的犯罪者和无辜的受害者?校园暴力频发,学校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在这些令人震惊的事件背后,我们应该如何反思?围绕这些问题,记者近日在新疆进行了采访。
校园暴力经常发生
学校和家庭指导不力是主要原因
“学校暴力的原因有很多,但是家庭和学校作为学生的监护监督者,没有起到及时化解矛盾和引导的作用,没有及时关注学生的奇怪情绪,进而让施暴者选择暴力发泄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现状的不满应该是暴力发生的主要原因。长期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乌鲁木齐西康心理咨询中心主任高明雪说。
仅在今年上半年,就有多达20起媒体报道的校园暴力集中爆发,学生的暴力手段超出了人们的想象。
“学校暴力不是一个独立的事件,它与家庭、社会和校园环境有很大关系。一些学校注重盲目学习,一些老师用暴力手段惩罚学生。从长远来看,学生也会用暴力手段对待他们的同学。”高明雪表示,网络交流和模仿心理对不成熟的青少年也有一定的暗示作用,但关键原因是现实生活中暴力的客观存在,如家庭教育的缺失或冷热暴力,以及成人对儿童的暴力。此外,学校取消性教育使得没有成就感的孩子只能通过暴力来证明他们的存在和价值。
“预防校园暴力的重要环节是及时与儿童沟通,给予儿童起码的尊重,同时普及基本的法律和道德常识,阻止校园暴力意识的早期形成。”高明雪认为,对于学校来说,大部分学生对校园暴力采取的是一种平静的态度,只是简单的处理,而没有惩罚和反省暴力学生的不良行为,这助长了他们的不良习惯,也让孩子们认为学校的控制力就是这样,不能阻止其他有类似不良行为的孩子。
“要加强法治教育,我们应该从年轻学生做起。法治教育和法治意识不仅是为了教育儿童学习法律知识和保护他们的权利和利益,也是为了让他们学会尊重他人,学会利用法律标准从小就要求自己。因此,校园欺凌等暴力行为可能会逐年减少。”高明的理论。
处理校园暴力
许多法律条款难以实施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杨春对记者说,中国刑法规定,对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不予刑事处罚,应责令其父母或监护人对其进行管教;必要时,政府也可以将其拘留。
“与此同时,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在学校受教育、无法管教或管教不力的未成年学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送特殊学校进行矫治和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如果是第一次违法,将不会执行行政拘留。”杨春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有义务依法教育、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教育机构,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相关义务,造成未成年人人身伤害的,或者未成年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相应过错的赔偿责任。
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但在实践中,这些法律法规是否真正得到实施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例如,命令父母严格遵守纪律基本上等于零+,一些父母根本不知道如何管理它;当它被送到特殊学校时,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强制措施,它由监护人或原学校实施,进入特殊学校的“青少年问题”非常有限。”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高玉峰说,那些没有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最多会受到口头警告,这不能作为警告教育。
那么,学校作为一个监督机构,在学校暴力事件发生后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杨春表示,如果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据报道,在学校伤害事件中,学校未能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义务,主要表现在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组织和管理学生的职责中发现学生行为存在危险,但没有进行必要的管理、警告或制止;对于直接关系到学生人身安全的信息,学校发现或知晓,但未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导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受到伤害;学校违反《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职责的其他情形。
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学校,可以认为学校存在主观过失或过度自信的过错,属于学校责任事故,学校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预防暴力
法律不能缺席,社会需要共同努力
“毫无疑问,预防和纠正学校欺凌是一项全面的管理工作。单靠学校和家庭的责任是不可能的。教育矫正机构、心理咨询、执法部门等。必须齐心协力打“组合拳”。除了改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质量和关注每一个学生,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焦虑地说。
据江介绍,从近年来学校暴力的执法和司法过程来看,有时可能存在教育与惩罚的失衡。
"只有宽严相济,才能公正地体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艾尔肯江说,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受到重刑轻判原则的损害。对于青少年暴力犯罪,我们不能简单地批评他们,让他们走,我们也不能用暴力来控制暴力,否则会产生相反的效果。只有坚持“宽容而不纵容”的原则,才能在惩罚之外规定特殊的纠正措施。
“例如,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可以规定具体的实际纪律措施,从而真正激活‘半睡眠’的一些法律规定。”艾尔肯江建议,此外,在很大程度上,底线教育在一些家庭已经缺席。作为最早的儿童启蒙教育者,父母必须从小就教育孩子遵守法律法规,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责任。“学校应该强化学生遵守法律法规的观念,用榜样教育学生。心理辅导员在学校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学生的心理问题应及时疏导。监控摄像头应该安装在学校和周边地区,尤其是隐蔽的地方,不留死角。”。
同时,江呼吁,目前处理校园暴力的参考法律只能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实际的惩罚是不够的,震撼力是打折扣的。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典型校园暴力的处罚力度,各方应共同努力,真正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荣昌初中女生太邋遢不能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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