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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摆脱贫困的决定性一年。要战胜贫困,财政保障是关键。今年,中央政府的专项扶贫资金比往年提前一个多月发放。不仅投资继续增加,而且资金向扶贫“硬骨头”倾斜,COVID-19肺炎疫情影响得到充分考虑,资金使用效率得到充分提升,力争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要按时高质量地战胜贫困,资金保障非常重要。最近,财政部在2020年从中央政府发放了260.27亿元专项扶贫资金。加上提前发放的资金,2020年中央政府共发放专项扶贫资金1396.36亿元,比往年提前一个多月。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2020年,财政部将继续落实扶贫投资保障政策措施,不断完善适合扶贫任务的投资保障机制,为战胜贫困提供充足的“粮草军需”。
投资继续增加
到2020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将按照现行标准全部脱贫,这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必须如期实现。
财政部坚决履行扶贫的政治责任,坚持把扶贫放在突出位置,优先安排资金。财政部农业和农村事务司负责人介绍,根据财政部2020年扶贫工作安排,在扶贫投资保障方面将采取以下措施。
协调多渠道资金来源,保持总投资增长。财政部落实与扶贫任务相适应的投资保障机制要求,考虑完成扶贫最终任务、巩固扶贫成果等因素,突出围绕完成“两个保障、三个保障”的不足,在加大中央财政投入的同时,督促和引导相关省份加大扶贫投入。
“2020年,中央政府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将继续大幅增加。新的资金将集中用于“三区三州”等极度贫困地区以及列入名单和受监督的地区,同时考虑到人口众多的扶贫和重新安置的集中安置区。”上述负责人说。
另外,对于稳定扶贫的地方,各地可以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村的贫困人口脱贫。利用好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省际调整和省际补充耕地政策,支持扶贫和农村振兴。
突出政策支持方向,不断优化投入结构。中央政府在继续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的同时,敦促各级地方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力度,突出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支持对工作难度较大的县乡实行挂牌督办。
加强与行业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坚持现行扶贫目标标准,大力支持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等突出问题。
完善政策支持系统,提高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近年来,中国不断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要在扶贫攻坚时期保持整合试点政策的整体稳定,发挥各级整合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督促省级引导贫困县进一步提高产业项目整合资金的比重,增强整合资金的扶贫效果。支持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奖励和补充政策,优先支持地方农业产业发展,特别是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发展。”财政部农业和农村司司长说。
应对疫情的不利影响
COVID-19肺炎的突然爆发对经济和社会产生了影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特别关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定性胜利和反贫困决定性战役的关键任务。
“自COVID-19爆发肺炎以来,财政部密切关注并持续跟踪疫情对扶贫工作的影响,特别是疫情对农畜产品产销、贫困地区劳务输出以及疫情引发的贫困状况的影响。各部门研究出台了金融安全、财政补贴、税费优惠、金融保险等各项政策措施。”财政部农业和农村司司长说。
据悉,在财政保障方面,2020年,中央政府将继续大幅增加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并适当向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倾斜。同时,2020年中央政府在测算和分配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转移支付时,将优先考虑湖北等重点疫病防控地区,适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农业生产恢复。通过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支持水稻、小麦等农作物和甜菜夜蛾重大病虫害防治,并适当倾斜湖北省,适当支持蔬菜病虫害防治,确保“菜篮子”。
此外,各地可合理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2019-2020年防疫期间市场农产品供应,具体支持货源组织、储备和对接运输。相关资金不受原政策资金使用比例的限制。
在调整和优化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方面,我们督促和引导各地按照明确政策要求,在现有资金管理体制框架内,调整和优化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研究制定重灾区扶贫扶持政策财政部农业和农村司负责人介绍,要以工业项目为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工业扶贫项目的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的支持力度,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企业通过一次性生产补贴、贷款贴息支持和临时岗位补贴促进贫困户就业。
就业是最大的生计,财政政策和就业政策共同发挥作用。“促进就业是一项根本性举措。有必要使用更多的相关资金来改善人力资本,增加就业培训和技能提升。”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说。
据报道,在增加对稳定就业回报和就业补贴基金的投资方面,国家允许地方政府全面利用就业补贴、失业保险基金余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特别账户等。,支持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各项就业政策,做好贫困劳动者的就业和创业工作。
与此同时,财政部继续与有关部门合作,支持发展扶贫作坊、农业合作社和大型工业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加强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和对有创业能力和意愿的人的资金支持,特别是贫困村的富人;对于无法外出、没有工作、无法脱贫的贫困劳动者,鼓励地方政府按照规定发展清洁、治安、护林、护路等农村公益性工作。
此外,帮助贫困劳动者有序返岗,支持龙头扶贫企业和扶贫车间尽快复工,吸纳本地就业,鼓励重点企业优先吸纳贫困劳动者。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开展跨地区有组织劳务输出,将给予就业和创业服务补贴。企业为新招聘的农民工组织岗前培训,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在确保有需要的人的基本生活方面,将及时向其他受艾滋病影响的人和重新陷入贫困的穷人提供临时援助和其他社会援助政策,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于已在确诊病例中备案的贫困人员,将按照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救助。
“总的来说,财政部及时与有关部门出台了应对疫情的政策措施,涵盖了支持贫困地区农畜产品产销、转移贫困劳动力就业等各个方面。它有减轻企业压力的政策,以稳定生产和供应,并稳定就业需求。还有针对贫困家庭的帮助政策;既有直接的财政补贴,也有优惠的税收和金融政策。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实施准确的分区分级防控战略,协调推进疫情防控和扶贫工作,密切关注现有支持政策的落实效果,进一步完善相关支持措施。”财政部农业和农村司司长说。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如何加强监管,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一直备受关注。“扶贫资金必须下大力气提高效益,用好每一分钱,充分发挥乘数效应。”白景明说道。
近年来,财政部门着力推进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建立了“花钱必须有效,失败必须负责”的管理机制,为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财政部农业和农村事务司负责人表示,中央政府继续重点加强资金监管,并采取各种监管措施,不断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规范和完善扶贫工作机制,通过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财政部地方监察局的地方监管作用,明确地方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细化财政部各地监察局的职能,把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扶贫问题,及时报告反馈结果,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不断督促整改。认真落实扶贫资金项目信息披露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上述负责人说。
其次,加强扶贫项目的资金绩效管理。在完善监管体系的同时,要加强对资金支出、项目实施和绩效的跟踪和监管。组织监察局选择部分转移支付项目纳入扶贫资金总分类账,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促进2020年扶贫项目绩效目标报告质量的提高,增强地方绩效意识。
此外,加快建设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加强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的动态监控,进一步优化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功能,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动态监控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曾金华)
编辑:张洋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中央扶贫资金力度大下拨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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