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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合同的时间和地点
从2018年7月23日起,“两江名居”的第23套公租房将在住宅房管中心分批签约并建设。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8月3日前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金分配无效。每栋楼的签约时间和截止日期如下:
社区
签署时间
合同建筑编号
最后期限
A区
2018年7月23日
柴河路4号附1号
2018年8月3日
柴河路4号附二号
柴河路4号附3号
漕河路4号附4号
柴河路4号附5号
柴河路4号附6号
b区
财顺路3号附1号
彩虹路3号
财顺路3号附4号
财顺路3号附5号
财顺路3号附6号
c区
2018年7月24日
柴河路2号附属2号
柴河路2号附3号
柴河路2号附4号
柴河路2号附7号
柴河路2号附9号
d区
财顺路2号附1号
彩虹路2号
财顺路2号附3号
财顺路2号附5号
2018年7月25日
财顺路2号附6号
财顺路2号附7号
财顺路2号附8号
2018年7月26日
财顺路2号附9号
财顺路2号附10号
e区
财顺路4号附1号
彩虹路4号和2号
财顺路4号附3号
彩虹路4号
财顺路4号附5号
财顺路4号附6号
财顺路4号附7号
财顺路4号附8号
财顺路4号附9号
财顺路4号附10号
2018年7月27日
财顺路4号附11号
财顺路4号附12号
财顺路4号附13号
财顺路4号附14号
二、请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一是租金确认和入住通知;二、承租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账户页无未成年人身份证) (低价承租人需6份)。如果承租方无法到达现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承租方手写并加盖指纹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请准备履约保证金
公共租赁住房履约保证金按3个月租金标准一次性支付。廉租保证金应当根据街道公告进行准备。建议刷卡支付租金和押金。
四.登记过程
1.获取签名流程表。
2.有了租金分配确认和入住通知,去每栋楼检查和签字。
3.在签署地点的编号办公室登记编号。
4.凭我的身份证、共同申请人身份证(5份,廉租住户6份)、配租确认及入住通知、房屋检查单(3份,廉租住户4份),我将按编号顺序进入签约办公室签署合同,审核文件,领取押金及租金支付单。
5.支付履约保证金并获得保证金账单。
6.付房租,拿到房租单。
7.拿到租赁合同。
8.去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租户管理规约》并交纳物业费。
9.在签约地点的社区居委会登记信息并签字确认。
10用于水、电、气、电视、电话和宽带服务。
11.从物业管理办公室拿钥匙。
12.对于发现的房屋问题,向物业管理办公室登记,进行维修和整改。
V.查询电话号码
如果租户需要查询“入住通知”的挂号信,可在2018年7月23日之后拨打邮政服务电话“11185”,并提供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重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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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市第23批两江著名公租房签约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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