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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景区起诉变形金刚4的最新消息
2014年6月27日,好莱坞大片《变形金刚4》在中国和北美同时上映。2014年,mainland China票房冠军《变形金刚4》以10.87亿美元赢得了19.79亿元人民币的票房,并在2014年赢得了全球票房。
在这部电影中,有一个亮点:这部电影是在重庆武隆天坑拍摄的。在原谈判中,变更4的电影版应显示“中国五龙”的标志,这是合同的主要义务。
然而,这个标志并没有出现在实际发布的版本中,但许多观众误以为天坑景区出现的是香港。
因此,五龙景区认为“边4号”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提起了包括索赔1800万元在内的四起诉讼。
“变更4”的工作人员认为,可以说合作协议已经基本实现。我希望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要求。
最新消息:
龙武起诉变形金刚4赢得官司
据《重庆日报》报道,2014年7月7日,全球发布的《变形金刚4》(以下简称《变形金刚4》)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以地面标志的形式展示“中国武隆”标志,给观众带来了错误的引导,给景区造成了严重损失。
武隆景区正式宣布,武隆景区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条历时两年的维权之路将于10月27日在法庭上宣告。
27日上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五龙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斯特公司”)诉派拉蒙影业(以下简称“派拉蒙影业”)和1905(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1905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一审判决。
派拉蒙影业和1905公司被判赔偿喀斯特公司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200.9万元,喀斯特公司的其他索赔和1905公司的反诉被驳回。
判决后,双方没有表明是否上诉。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武隆景区起诉变形金刚4的最新消息(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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