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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网络汽车规则已经发布
据《重庆晨报》报道,2016年10月9日,重庆市政府公共信息网发布了《重庆市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网上预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车辆的具体标准和从事网上汽车服务的驾驶员的要求。
在主城区从事网络汽车运营的车辆的具体标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优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车辆以中型汽车为主,价格应高于同期购买的邮轮汽车价格;
(二)车辆驾驶证初始登记之日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年;
(3)车辆排量大于1.6T(大于1550毫升)或2.0L(大于1950毫升);新能源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的发动机功率不低于90KW
(四)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
(五)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公里;
从事网络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
(二)无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且在最近三个连续记分周期内无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
(五)男性年龄不超过60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岁;
(六)自申请之日起,未被吊销道路运输驾驶员资格证书满5年的;
(七)终身禁止驾驶营运车辆。
你对网上汽车政策有什么看法?从现在开始,请随意提及此事!
23日9时至18时,我市起草的《关于深化改革促进重庆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网上订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重庆市规范私人小客车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三个文件在市政府公共信息网和市交通委员会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三个文件的咨询期为15天,从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23日18: 00。
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反馈:
电子邮件:zqyj@cqyg.net
信函:重庆市渝北区陇西新南路183号;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办公室;邮政编码:401147。请在信封上标明“改革建议”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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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网络汽车规则已经发布。如果你对新政有什么看法,你可以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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